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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0-12-6 10:12:25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为保障安全,加强特装布展施工管理,提高特装布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适用范围

特装布展资质认证适用于在广交会从事特装布展的展览工程设计及承建单位(包括自行特装的参展企业)。参展企业须按照广交会布展工作总体要求和布展施工管理规定安排特装布展,并须选用通过广交会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承建单位具体实施。凡未获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的单位,一律不得在广交会承接或进行特装布展施工。广交会审图组一律不接受未通过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报图。

二、资质认证的申请办法

(一)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承接室内装修或展览装修工程资格。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

3.公司必须成立3周年以上,有3年广交会特装布展经验或有从事3个以上大中型展览会(3万平方米以上)的特装布展经验(由展览主办方出具证明),且无违规记录。

4.拥有不小于500平方米的制作工场。

5.具备一支专业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的人员,具体为:

拥有2名以上建筑设计工程师或室内装修设计师、1名以上土建工程师和1名以上水电安装工程师。

参加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具备特殊工种(含电工、焊工、铲车吊车司机等)的上岗证或其它专业资格证书(管理人员除外,但管理人员不得超过所有施工人员数量的10%)。

6.财务状况好。培训考核通过后,向外贸中心交纳人民币50万元的安全保证金。

(二)申请资质认证须提交的资料

1.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申请表,须有推荐单位(交易团、或中央企业交易团各分团、或进出口商会、或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或进口展区代理机构、或外贸中心)的推荐意见和公章。

2.法人营业执照。

3.单位情况简介。

4.本单位拥有技术力量的证明材料。包括设计师、工程师的专业资格证书;其他与展览工程有关工种人员上岗证。

5.制作工场的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6.3年广交会特装布展经验或有从事3个以上大中型展览会(3万平方米以上)的特装布展经验的证明材料(由展览主办方出具证明)。

7.本单位设计施工能力和水平的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第1、3、6点须提交原件;第2点(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但须出示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经当地工商部门加盖印章的复印件进行核对;第4、5点提交复印件,但须出示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对。

(三)申请办法及程序

1.各推荐单位可根据申请条件推荐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数量不限。

2.各申请单位备齐资料,统一交至外贸中心(具体联系:客户服务中心综合管理部评估科)。

三、资质认证的审定程序和公布办法

(一)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资质认证联席审核组负责对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的评审确定。

(二)评审内容为核实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属实,是否全部满足必备资质条件。

(三)资质认证联席审核组在收齐申请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会在网站公示通过初审的单位名单。

(四)通过初审的单位经公示无重大异议后,资质认证联席审核组向通过初审的单位发出通知,组织召开培训会议,进行广交会布展施工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知识、用电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

(五)资质认证联席审核组在广交会网站公布考核结果,考核合格者须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外贸中心缴纳50万元安全保证金。

(六)考核合格并按期、足额缴纳安全保证金的施工单位获得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并须与外贸中心签订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许可合同。

(七)资质认证联席审核组在广交会网站上公布获得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的单位名单,并向交易团(分团)、商会/协会、进口展区代理发出书面通知,传达至参展企业。

四、资质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一)严格遵守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撤展、保卫、消防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管理规定,承担所承接工程全展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服从外贸中心的统一管理。

(二)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承接在广交会的特装布展工程。不得采取非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参展商与同行的利益。

(三)负责所承接特装工程设计图纸的初审并向广交会审图组报审。

(四)确保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在广交会规定的筹、撤展期内完成各项布展、撤展工作,不得提前进场与滞后完工。

(五)一律不得转包工程。

(六)相互协调,配合广交会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在整个筹、撤展期间内均有专人在现场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

(七)指定专人负责所承接特装展位全展期的安全维护工作。

(八)不得因与客户发生纠纷而中途停止服务。

(九)向外贸中心交纳人民币50万元特装布展安全保证金。外贸中心在每届广交会闭幕后确认该单位无违规问题后无息退还。如资质单位有违反广交会规定的行为,外贸中心将视情节轻重将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抵作违约金而不予退还。如对广交会造成损失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 资质单位还须承担赔偿责任。如资质单位自愿退出资质认证,须提交退出原因说明。

上述责任及义务为特装布展单位与外贸中心签署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五、资质认证的时效

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采取“优存劣退、每届复核、每年评审”的办法。

 “每届复核”即每届广交会期间对获得资质认证的特装单位,外贸中心相关主管部门均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凡因违规造成事故影响严重者,即时取消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

“每年评审”即每年组织一次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认证。对获认证后连续两届未能在广交会承接特装布展工程的单位,外贸中心将不予受理该特装单位下一年度的资质认证申请。对符合条件通过考核的新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可纳入具备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单位名单。

根据《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评估办法(试行)》的标准,每届广交会由外贸中心对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在每个认证年度内(一年两届),若施工单位在前一届评估结果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外贸中心将取消其下一届的特装布展资质及不再受理其下一年度的资质认证申请;若施工单位在后一届评估结果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外贸中心不再受理该施工单位下一年度的资质认证申请。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5日起实行。与本办法相抵触或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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